天主教組織概況

天主教是人類社會中的一個大家庭,具有清楚的系統組織,稱為教會聖統制。在「天主教法典」中有詳細的規定,約略說明如下:

一、教宗及世界主教團

教宗是羅馬教會的主教, 和其他的主教們共融組成世界主教團,是普世教會最高全權的主體。 教宗是世界主教團的首領,基督的代表,普世教會在現世的最高牧人。 教宗係由選舉產生。當代教宗若望保祿二世,為首任教宗聖伯鐸以來的第二百六十六位教宗。世界主教團對普世教會集體行使職務的方式,由教宗視教會的需要以召集大公會議,或藉著散居於世界各地之主教們的一致行動來表達。世界主教會議,是由世界各地區所選出之主教定期之集會,以促進教宗與主教之間的密切聯繫,協助教宗保全並發展信德和道德,維護並加強教會的紀律,研究教會在世界上行動的有關問題。

世界主教會議直接隸屬於教宗權下,每三年召開一次集會。樞機是一特殊的團體, 有權選舉教宗,可以團體或個別行動協助教宗管理普世教會的事務。樞機由教宗自由任命。

二、教廷

教廷是教會行政的中央機構,輔助教宗處理整個教會的事務。 按照教宗保祿二世一九八八年六月廿八日頒佈的「善牧」憲章制定,現行教廷組織制度如下:

(一) 國務院:以國務卿為首,設有

(1)一般事務組:由副國務卿主持。

(2)外交事務組:由國務卿,助理國務卿主持。

(二) 九個聖部:

(1)教義部:維護教義的完整性。

(2)東方教會部:管理東方天主教會人事。

(3)禮儀及聖事部:督導及推行教會禮儀及聖事事宜。

(4)冊封聖人部:負責聖人列品案件。

(5)主教部:處理教會教區之建立及主教之任命事宜。傳信部之權限除外。 ( 附設拉丁美洲委員會) 。

(6)萬民福音部(宣道部與傳信部):指揮並協調全球福傳工作及傳教士的合作。東方教會部的權限除外。

(7)聖職部:負責有關教區司鐸及執事本身及牧職事務。但教區主教及主教團之權利不變。(附設藝品史蹟委員會 )

(8)修會部 (獻身生活會及使徒生活團部) :推行及督導教會內的獻身生活修會及使徒生活團之三願生活。

(9)教育部 (修院及學院部):關懷修院教育,並促進和管理天主教學院。

(三) 三個法院 :

(l)聖赦院:處理內心界及大赦事務。

(2)最高法院:除負責教會最高法院之工作外,促使在教會內依法處理法務。

(3)聖輪法院:教會之上訴法院,協助下級法院事務。

(四) 十二個委員會:

(l)平信徒委員會。

(2)基督徒合一促進委員會。

(3)家庭委員會。

(4)正義與和平委員會。

(5)一心委員會 ( 慈善及愛德工作 ) 。

(6)移民及觀光委員會 ( 照顧移民及觀光客之靈修) 。

(7)醫療事務委員會 (為病人及醫護人員之牧靈) 。

(8)法典條文解釋委員會。

(9)宗教協談委員會 ( 與非基督宗教人士交談 ) 。

(10)無信仰者協談委員會。

(11)文化委員會(促使文化對福音開放、科學、文學及藝術人士致力於真、善、美) 。

(12)大眾傳播委員會。

(五) 三個局:

(1)教廷財務局 ( 教宗出缺時,管理教廷財務) 。

(2)宗座財產管理局。

(3)聖座經濟事務局。

(六)二個處:

(l)教廷內務管理處。

(2)教宗禮儀處。

其他附屬機構:梵蒂岡印刷所,梵蒂岡出版社,羅馬觀察報 (日報及週報, 月刊 ),梵蒂岡電台,電視中心。

三、地方教會

即地區性的天主教會,依範圍之不同又可分為主教團、教省、教區及類似的自治區。

(一)主教團

主教團是一個國家或一個地區主教們的集合體,為該地區的信眾共同執行某些牧靈職務,為人類促進更大的福利。主教團能包含幾個教省。主教團應自選主席。

(二)、教省

教省由數個毗鄰的教區組成, 為按人事及地方環境促進共同的牧靈工作,加強教區主教之間的聯繫。教省設有總主教。

(三)、 教區

教區是特定地區天主子民的集合體, 是教會的基本單位,託付給主教在司鐸們的協助下所牧養。 教區之下應分為總鐸區和堂區,作為固定的信友團體,可說是教區的細胞。

1.主教是宗徒的繼承人:由教宗任命,擁有聖化、訓導及治理的職務。教區主 教在教區內享有最高的正職權。

2.司鐸 (通稱神父 ):是由主教手中接受聖秩而成為主教的助手與合作者,共同為宣揚福音、施行聖事,以及培養天主子民而工作。堂區主任必須為司鐸, 他是最直接照顧信友的牧人。堂區主任應承認並促進平信徒在教會使命中本 有的角色。主教與司鐸均分享耶穌基督的司祭職務,專為天主子民教會服務。

3. 平信徒: 是指一般受過洗禮而成為教會成員的信友,與基督共同形成一個奧秘的團體:基督是元首,大家都是衪的屬下。 聖職人員服務教會而成為教會的公務員;平信徒則以其自有的方式,分享基督之司祭、先知及君王的職務在個人崗位上做基督的見證人。

(四)、修會

修會是教會成人成己的團體,藉著共同生活與共同工作的方式,來服務教會。一般修會均有特別誓願,如神貧、貞潔、服從等,以更能忠誠地追隨基督,實踐福音勸諭。修會有男女之不同,亦有出世靜修與入世服務的分別。

(五)、善會

善會是一般信友為了某種特殊工作而建立的一種虔誠、志願的結合,藉藉服務教會和人群,以強化信仰與靈修生活。

教會現行制度

耶穌基督宣佈天國的福音,建立了教會。祂曾經親自制定了若干的基本組織,這就是天定的制度。隨後教會為了配合時代的需要,又建立了一些人為的制度,這是可以隨時代改變的。

基督派遣使徒宣傳福音、給人授洗、教人遵守誡命,就是賦給教會訓導、聖化、治理的權利。基督建立七件聖事,即聖洗、堅振、聖體、告解、敷油、聖秩、婚姻。聖洗使人與基督結合、成為天主的子民------教會的成員。領受聖秩者,被祝聖為教會的公職人員。基督授予伯多祿及其他使徒的使命,要傳道世界末日,所以使徒們便安排了他們的繼承人;如此便形成教會體系:教宗、主教、司鎰、執事(六品)。

教會現行的人為制度如下:

一、中樞組織:

全球教會形成一個超國家的組織,教宗為教會的元首。教宗和他的中樞輔佐機構,普通稱為聖座或教廷,享有國際承認的獨立主權,並有權利與各國互換外交使節。同時,教宗還享有梵蒂岡成的領土獨立,以維護其教務、行政的獨立與自由。

大公會議:

教宗招集全球主教,處理教會的重大問題,為一無定期的會議,教會史上已舉行過二十一次。

全球主教代表會議:

教宗招集全球各國主教團推選的代表,每兩年舉行一次會議,提供集團意見,一九六七年首次集會。

樞機團:

原為教宗的參議院,由教宗自由任命,多數擔任教廷聖部部長或重要教區首長。選舉教宗在現行的制度下,是樞機團專有權利,但是天主教的男性信徒都有被選權,為當選教宗,需要三分之二的多數票。

教廷各聖部:

是輔佐教宗的常設機構,一九六七年八月十五日教宗保祿六世頒布改組法令,其組織概要如下:

(一).國務院或稱教宗秘書處,直接輔佐教宗,處理教務,並協調教廷各聖部 之工作。

(二).教會公共事務部:等於外交部,由國務卿兼部長,主管教會與國家之間的事務。

另有十個聖部,名稱如下:

1.教義部2.東方教會部3.主教部4.聖事部5.聖禮部6.聖職部7.修會及在俗福音團體部8.教育部9.傳信部,今稱萬民福音部10.列品部。

此外,教廷還設有三個具有會談性質的秘書處:

促進基督徒合一秘書處、非基督徒秘書處、無信仰者秘書處。還有推動信徒傳教及社會事業的「信徒委員會」,及「研究正義和平委員會」。最後還有三個法院:「最高法院」、「聖輪法院」及「聖教院」。

二、地區組縱:

天主教在每一個國家的最高組織為主教團,由全國主教參加,處理超教區的教務問題。一個國家分為若干總主教區,稱為教省,可以舉行教省會議,但總主教並無權直接管教省內的其他地區。直接主管地區教務的行政單位稱為教區,教區的首長稱為主教。主教的產生,由主教團推薦,教宗任命。大的教區可有一位或多位輔理主教。每一教區設副主教一人或數人,由主教任命。每一教區有主教公署、教區法庭,以及司鎰、修女、信徒代表所組成的靈牧委員會等組織。

教區分為若干總堂區,總堂區分為若干堂區,主教任命一位司鐸、一位堂區主任。各堂區可以組織各種信徒團體會善會,如聖母軍、工青會、主婦會、青年會等。

參考文獻:天主教的信仰 P52~P54    Top